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所收集的信息,用以支持审计结论和意见。审计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证据:
包括会计记录、合同、协议、政策文件等书面资料。
实物证据:
通过实地观察、监盘、清查盘点等手段获得的物品或资产的存在证明。
视听或电子数据资料:
如监控录像、电子邮件、会计软件中的数据等。
口头证据:
包括被审计单位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口头陈述和访谈记录。
环境证据:
影响被审计事项的各种外部环境因素和状况。
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专家意见、评估报告、检验报告等。
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并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保存。审计人员必须确保所获取的证据是真实、完整的,并可通过不同的审计程序如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分析程序等方法来获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