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 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债权人没有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那么债务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欠款超过三年,债权人仍然可以尝试催收,但债务人可能会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此外,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如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催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因此,建议债权人在发现欠款后尽快采取法律行动,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追讨欠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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