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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哪些情形解聘

时间:2025-01-12 22:46:14

教师在以下情形下可能被解聘: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的规定,教师如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且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其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解聘该教师。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教师如果体罚学生,并且在经过教育后仍然不改正,同样会受到解聘的处罚。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以及《贵州省教师条例》中均有明确提及。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的品行如果不良,侮辱学生且造成恶劣影响,也会面临被解聘的风险。这一情形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中有所规定。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此外,教师如果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或向学生家长索取财物,经教育不改的,也可以被解聘。

完不成教学任务两年考核不及格的:

根据一些补充规定,如果教师在连续两年内无法完成教学任务并且考核不及格,学校有权预以解聘。

违规违纪违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教师如果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警告以上的处分,学校也可以预以解聘。

有其他不良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教师有其他不良行为且经教育后不改,学校同样可以解聘该教师。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教师如果严重违反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教师的行为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对于新聘教师,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教师如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且给学校或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教师不能胜任工作,即使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如果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聘用合同的义务,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这些情形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贵州省教师条例》、《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解聘教师是一个严肃的措施,通常是在教师违反相关规定或职业道德标准,且经过教育仍不改正的情况下采取。解聘后,教师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甚至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后果。因此,建议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职业声誉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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