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明的开立地点为 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如有)
前往户籍所在地相关机构咨询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可以选择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按照要求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等待审核
提交材料后,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明。
特殊情况
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于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者社区服务中心,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具体的办理指引,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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