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的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的基本责任之一是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需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比如虚假出资、出资不足等,就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旦股东出现滥用权利的行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均负有限责任,即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股东来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足额出资义务,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也不再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
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总结:
企业股东的责任主要包括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在特定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以及享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股东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其义务,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维护债权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