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社保转移时,您需要准备以下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在职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本人或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
参保凭证
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转入时可能需要)。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转入时可能需要)。
办理流程通常如下:
1. 在原参保地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凭证。
2.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3.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联系函。
5. 最后,持盖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规定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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