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是指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
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
股东只有一个:
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
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虽然国有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
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按公司形式组成,除投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均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与特征相同或相近。
国有独资公司下设股东会: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国有独资企业主要分布在以下行业:
电信行业
石油石化
电力
综合性商业银行业务
铁通集团
中国移动集团
其他国有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在国家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实行国家计划、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并享有许多优惠政策和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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