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保证的变更,涉及以下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
负责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
将变化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
区(县)民政局
负责低保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低保变更决定后,由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完成网上审批工作。
总结:
低保证的变更主要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以及区(县)民政局。具体流程为: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填写相关审批表并录入系统,然后上报至区(县)民政局进行最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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