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离职,无需遵守正式员工的三十天通知期。
具体流程包括:
提前通知:
员工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告知其辞职意向。
办理交接:
在提交辞职申请后,员工需要按照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交接,整理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并向负责人交接。建议制作交接清单,让对方签字确认。
离职日期:
从提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天,满三天后员工可以依法离职,即使用人单位未明确回复也可以正常离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通知期满后办理完交接手续即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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