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通常指的是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并且之后经过组织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持有复员或退伍军人证件,或在乡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复员军人退出现役后,根据相关政策,他们可能会回原籍安置参加工作或生产。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地方可能仍然习惯性地使用“复员”这一旧称谓,但现代语境下,复员通常指的是退伍或转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