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
教育服务:
包括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等,通常不需缴纳增值税。
医疗服务:
包括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医疗服务,一般不需缴纳增值税。
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
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公共交通服务:
如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等,通常不需缴纳增值税。
部分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文化艺术领域:
例如慈善捐赠、公益性活动、文化艺术表演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免征增值税。
个人和个体户:
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海南离岛免税店:
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如粮食、蔬菜、水果等。
避孕药品和用具:
用于避孕目的的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指年代久远的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用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的进口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专为残疾人使用的进口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跨境应税行为:
如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等,免征增值税。
出口货物相关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免征增值税。
这些免税政策旨在减轻特定行业或行为的税收负担,推动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体免税项目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税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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