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是指企业在获取商品或服务时所采用的不同方法和操作流程。这些方式的选择通常基于企业的具体需求、市场环境、成本效益分析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采购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
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这种方式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通常适用于金额较大、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
邀请招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这种方式通常用于项目具有特殊性或采购人已经对供应商有所了解的情况。
非招标采购
询比价: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这种方式通常用于货物规格统一、现货充足、价格波动小的项目。
竞争性谈判:当采购需求较为复杂,不能事先确定详细的技术规格或价格,或者招标未成功时,采购方一般会采用竞争性谈判。这种方式允许采购方与几个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讨论合同条款,最终确定最佳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过特殊批准,直接与一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方式。
直接采购:企业直接向物料供应厂商从事采购之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式,如按采购金额和重要性的不同进行分类,或者按采购地区进行分类等。
建议:
企业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综合考虑项目需求、市场条件、成本控制及法律法规要求,以确保选择到最适合的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