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的方式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
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
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是典型的贿赂形式。
回扣
在商业活动中,通过给予对方一定比例或金额的回扣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送礼品礼金
通过赠送礼品、礼金等形式进行贿赂,以表达感谢或谋求不正当利益。
手续费
以各种名义支付手续费,如咨询费、劳务费等,来掩盖贿赂行为。
以购代贿
以购买物品或服务的方式代替直接给予贿赂。
提供消费项目代贿
通过提供消费项目,如旅游、健身等,作为贿赂手段。
赌博形式
通过赌博的方式收受贿赂,这种方式具有隐蔽性。
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工资
利用特定关系人挂名在公司领取工资,实际上并未提供相应的服务。
受贿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
受贿人将收到的贿赂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以逃避监管。
收到财产后退还或上交
在收到贿赂后,暂时退还或上交,以掩盖受贿行为。
在职为受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产
在职期间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离职后收受其财产。
传统手段
包括宴请高档餐厅、送名贵烟酒茶、名人字画、古董瓷器、豪宅、豪车、美女、股票、基金、代持股、借款合同、购物卡消费券、健身卡信用卡等。
新手段
包括“我办事,他收钱”和“他办事,他收钱”的间接行权方式,以及通过亲属、下属替代自己出席饭局、站台活动等方式完成权钱交易。
好处占有非己化
受贿者不直接享用好处,而是将好处转嫁给他人,如给第三人支付费用、为第三人“出借款项”或进行“投资”、要求购买不需要的商品、给指定“慈善机构”捐款等。
权钱交易民事化
将权钱交易以民事行为的形式进行,以规避法律监管。
高价卖房
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将房产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有求于自己的人。
低价买房
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房产。
违规放贷吃利息
利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获取的低息贷款,向有求于自己的人高息放贷,从中谋取利益。
以真作假
通过赠送假字画等物品,实际价值远低于发票标注的价格,以此作为贿赂。
送的不是房,是违约金
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房产,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贿赂行为。
送的不是房,是房租
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出租”房产,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贿赂行为。
这些贿赂方式不仅隐蔽性强,而且涉及多种手段和情境。为了有效打击贿赂行为,需要从法律、监管、教育等多方面入手,提高腐败行为的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