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和其家属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法律援助:
直接申请援助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进行申请。
通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书面申请,由服务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紧急情况下的先行援助
对于情况紧急的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先行受理并事后补充材料、补办手续,以确保军人军属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
特殊困难群体的便利服务
对于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便利服务,以方便他们获取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在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特殊情况
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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