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申请迁出
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个凭证记录了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实际缴费的月数以及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
提出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如果是跨省转移,需要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在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如果符合规定条件,会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如果不符合条件,会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出手续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转入手续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确认与转移
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然后,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最后,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务必确认好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的行政区划名称,确保提交的转移申请准确无误。
如果需要,可以先电话咨询相关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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