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正常生育
正常生育的生育津贴:按3个月(90天)计发。
晚育
晚育的生育津贴:按3.5个月(105天)计发。
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生育津贴: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
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生育津贴: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
正常生育的医疗补助金:按2个月计发。
剖腹产或多胞胎的医疗补助金:按4个月计发。
产假天数
女职工的产假:不少于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男职工假期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的假期:10天,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建议
参加生育保险:如果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生育保险:如果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请根据以上信息确认具体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天数,以确保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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