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是指 租房者和购房者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这包括教育、养老、医疗、公共交通等社会公共资源。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具体来说,租售同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权利:
子女教育权:
租房者的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这与购房者的子女教育权相同。
公共服务享受权:
租房者可以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申领居住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如医疗、养老等。
社会公共资源享受权:
租房者与买房者同样享有教育、养老、医疗、公共交通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
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售同权的实施有助于打破购房与租房之间的权利不平等,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得到与买房居民相同的待遇,从而提高租房市场的吸引力和社会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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