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备勤制度的单位包括: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值班备勤,并配备相应警械武器、防护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
基层一线处警单位:
如派出所、拘留所等,这些单位需要设置值班室,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并配备防弹防刺背心、头盔、绳索、救生圈、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
警种和部门:
包括治安、刑警、交警、巡警、网安等,这些部门和警种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值班室,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
全局各单位:
包括刈警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监管大队和派出所等,这些单位需要设立值班室,值班民警就地备勤,并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
局机关:
如三门县公安局局机关,实行局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制,确保24小时在岗值守。
应急救援大队:
如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需要严格落实驻勤制度,确保队员24小时在岗值守,非驻勤队员也作为备勤队员,随时准备应对紧急情况。
生产岗位:
如机场生产岗位,主要在一线生产单位,包括安检、护卫(包括消防)、值机、物流、运行指挥、信息中心、能源中心、运行保障等,这些岗位需要常备勤。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如六盘水市钟山区宏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招聘森林防火备勤人员时,也明确提到需要参与森林防火,并在发生火灾时迅速响应。
这些单位通过建立值班备勤制度,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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