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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辖

时间:2025-01-11 01:28:14

在清朝时期,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最高长官称为 总督,还可以尊称为“督宪”或“制台”,官阶为正二品。有些总督因为兼管数省行政之外还负责军事,所以会挂上兵部尚书衔,从而高配为从一品。而执掌一省军政、民政、吏治、刑狱、关税等事务的长官称为 巡抚,一般尊称为“抚台”,官阶为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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