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刑事诉讼案件:
涉及刑事犯罪行为的案件,律师不得通过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代理费。
行政诉讼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同样禁止风险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涉及国家对其公民或组织的赔偿决定,此类案件也不适用风险代理。
群体性诉讼案件:
涉及多数人利益的案件,如劳动纠纷、环保纠纷等,禁止风险代理。
婚姻继承案件:
涉及个人家庭关系和财产继承的案件,不允许实行风险代理。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涉及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案件,不得通过风险代理收费。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
涉及家庭成员间经济扶养的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请求抚恤金、救济金的案件:
涉及对特定群体如死者家属的抚恤和救济,不允许风险代理。
请求工伤赔偿的案件:
因工作受伤而请求赔偿的案件,不得通过风险代理收费。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涉及劳动者工资权益的案件,同样禁止风险代理。
这些案件因其性质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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