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区域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确保信息图像系统的安全有效应用,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9号),现就开展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下列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所在辖区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一)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
(二)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出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
(四)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
(五)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二、备案时间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本辖区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二)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
(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备案方式
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一)线上方式。互联网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所在辖区县级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或属地公安机关办理。(详见附件)
对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特此公告。
长治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2日
各区县线下办理地点及联系人
区 县 | 线下备案窗口 | 联系人 | 电 话 |
潞州区 | 潞州区政务服务大厅 | 卜平梅 | 13734239379 |
上党区 | 上党区政务服务大厅 | 崔国伟 | 13935561013 |
潞城区 | 潞城公安分局 | 刘 燕 | 19835075017 |
屯留区 | 屯留区麟绛派出所 | 张 炜 | 18834508677 |
襄垣县 | 襄垣县政务服务大厅 | 常 丽 | 13191035278 |
平顺县 | 平顺县政务服务大厅 | 白沁欣 | 16635583668 |
壶关县 | 壶关县政务服务大厅 | 张丽艳 | 19835077808 |
长子县 | 长子县政务服务大厅 | 张园园 | 19835076012 |
黎城县 | 黎城县公安局 | 徐 健 | 15035550953 |
武乡县 | 武乡县丰州镇派出所 | 赵亚楠 | 18335582455 |
沁 县 | 沁县定昌派出所 | 田小健 | 15935506933 |
沁源县 | 沁源县政务服务大厅 | 张 池 | 198350785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