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社保医保经办系统将以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为统领,以社保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智化为重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行风建设,兜牢民生底线,统筹经办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进一步增强可持续性、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保医保经办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
第一,兜牢民生底线,着力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
实施多层次高质量参保计划。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不同群体不同险种参保扩面,积极推动高质量参保,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
规范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巩固提升医保、工伤基金省级统筹水平,全面实施社保基金全险种“一本账”管理,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体系。
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坚守保发放底线,压实保发放政治责任,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保医保待遇。
第二,聚焦提质增效,着力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社保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巩固拓展“退休一件事”成效,配合打造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2.0版,积极探索、大力推动更多社保医保服务事项“高效办”“一次办”。
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实现100项社保医保政务事项“一网办结”,实现更多事项“跨省通办”,推动“免申即办”事项扩围、巩固生育津贴“即申即享”,巩固领取待遇资格“无感认证”成果。
加快推进经办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实现经办业务全流程电子化运行,探索开展智慧经办示范大厅建设,打造手机视频办、人工智能等经办服务应用新场景。
大力推进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五级经办体系建设,实现全省村(社区)经办服务网点覆盖率50%,推动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办理,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提升“就近办”服务质效。
第三,突出民之关切,着力落实社保医保重大任务。
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照自愿、弹性原则落实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关政策,推动改革在海南平稳实施。
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落地实施。加快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配合医保行政部门建立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扎实推动试运行工作。
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按病种付费改革任务,实现跨DRG和DIP地区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确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持续深化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改革。稳步扩大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两定机构范围,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确保承诺制备案“即申即享”。
推动工伤保险重点任务落实。巩固深化省级统筹实施工伤预防成果,全面落实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省内区域全覆盖。
第四,坚持大胆创新,着力推动改革成果向广度深度拓展。
建立全省工伤医疗费散单集中统一审核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伤经办高质量发展,增强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实行全省统一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管理模式。解决当前资金归集效率低下,历史沉淀资金较多的问题,提高资金投资运营质量。
实行群众办事免填表服务。实现群众申办事项无需填报纸质表单、电子表单数据预填率超过50%、广泛应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实施政策找人办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服务。灵活运用医保数据精准找到符合办理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患者,实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
实施“养老待遇亮起来”信息亮化创新工程。实现个人办件信息透明化、离退休人员信息维护便捷化、社保医保待遇查询清晰化。
第五,筑牢安全防线,着力健全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落实“首席风险官”制度,持续筑牢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防控体系,深化重点关注名单制度,构建多部门参与、多维度监管、多举措协同的立体风险防控工作格局。
常态化开展业务内审管控。实施“疑点发现—问题整改—经办规范”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不断丰富智能监控规则和业务应用场景,实现全量数据智能审核。
聚焦重点开展稽核核查。聚焦“疑似死人、假人、服刑人员、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和聚焦违规一次性补缴、医保领域过度用药、虚假住院等重点风险问题开展常态化稽核和重点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