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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召开“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座谈会

时间:2025-04-01 17:58:0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广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诉讼服务规范化、便民化水平,4月1日,商洛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召开“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

会上,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宣读《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推广使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倡议书》,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代表法院向律协赠送印制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是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保障及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更是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做好多渠道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要坚持靶向施策,着力化解推广应用中的问题困难。“两状”示范文本在前期推广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使用率偏低、宣传普及不到位、当事人缺乏专业指导、推进全面应用未形成合力等,对此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凝心聚力,优化工作职责,完善解决措施,共同推动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提档加速”。要协同配合,全力构建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全市两级法院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协同共治、多元推进”工作格局。同时,加快构建便捷、务实、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会诊”协商问题,切实提升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效果,确保司法流程衔接顺畅,助推司法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鹏,商洛市律师协会会长穆治平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辖区1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表等参加座谈。(通讯员:王锡彬、陈娜)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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