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报备是指 用人单位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用工情况进行备案的行为。具体来说,用工备案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劳动合同登记和存档:
劳动用工备案是对劳动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的过程,旨在便于劳动管理部门统计和监控企业用工情况。
劳动用工宏观管理: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措施,旨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
规范劳动用工秩序:
通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可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备案:
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无需劳动局备案盖章,但有些地方的劳动管理部门可能要求劳动合同进行备案。
用工备案的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退工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用工报备是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其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情况,以便政府部门进行统计、监控和管理的行为,旨在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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