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
1. 用人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工伤认定申请表;
3.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 职工身份证明;
6. 用人单位的事故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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