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报销的药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工伤职工可以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规定。这些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可以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乙类药品则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物,其费用的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个人自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新增了399种药品,包括一些治疗特定疾病(如职业病)的药品,这些药品也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的药品:
除了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外,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药品也可以报销。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中的药品:
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药品同样可以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类药物通常不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自费药物:不属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需要工伤职工自费。
进口药:除非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否则进口药物通常也需要工伤职工自费。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可以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必须是《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和乙类药品,以及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药品。对于新增的特殊疾病用药,如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也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之内。建议工伤职工在治疗时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药品,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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