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公司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未完全覆盖护理费用:
若工伤职工在住院或康复期间需要护理,且工伤保险未完全覆盖护理费用,单位应承担剩余部分的护理费用。
伤残津贴:
对于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若其选择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单位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帮助其重新就业。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工资福利及陪护: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住院期间的住院护理费。
其他费用:
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总结来说,工伤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未完全覆盖的工伤保险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未缴纳工伤保险时的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此外,公司还需承担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护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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